|
丹麦国家盾形徽章标志仅由丹麦王国王室、政府部门及其它经正式授权的机构使用,其它个人、机构和企业未经许可不得使用。 丹麦国家盾形徽章标志(国徽)是丹麦王国国家主权的象征。上海爱琪熙埃服装有限公司在其企业宣传册上、公司员工名片上使用丹麦国家盾形徽章标志(近似标志),用于其“丹麦?安徒生”童装销售宣扬。上海爱琪熙埃服装有限公司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巴黎公约”第6-C条款的有关规定,严重侵害了丹麦王国的主权形象和国家尊严。 丹麦王国驻华大使馆责令其保证今后不会再有任何对于丹麦国家盾形徽章标志或任何近似标志的非法使用行为,同时,大使馆保留对其的侵权行为提起行政处理或诉诸法律制裁的权利。 上海爱琪熙埃服装有限公司在企业名称中擅自加注“HCA”(安徒生英文全名缩写),即上海爱琪熙埃(HCA)服装有限公司,并在网站上恶意诋毁丹麦安徒生文化基金会及丹麦安徒生国际集团;严重侵害我基金会、集团首家来华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证据公证保全)。 经丹麦安徒生文化基金会授权安徒生国际集团董事会研究决定,我们将通过中国政府、司法、工商部门,追究上海爱琪熙埃服装有限公司及其法人代表(原为上海安徒生儿童用品有限公司童装部员工)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丹麦安徒生文化基金会 丹麦安徒生国际集团 |